Loading...

最新消息

2026/07/03

特定工廠移工配額重新開放申請:7月1日起釋出2,156名名額,申請期限至8月31日

特定工廠移工申請資訊

特定工廠移工配額重新開放申請:7月1日起釋出2,156名名額
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回收逾期未使用的特定工廠移工配額,符合資格的特定工廠登記業者,可於7月1日至8月31日期間提出申請。

重點摘要

  •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回收逾期未使用的特定工廠移工配額,共計2,156名。

  • 重新開放申請期間為7月1日至8月31日,為期兩個月。

  • 符合資格的特定工廠登記業者,須備妥文件並以掛號郵寄方式送件。

  • 認定函效期已縮短為90天,取得後應儘速向勞動部辦理後續招募許可程序。

  • 若名額分配完畢後產業仍有需求,產業發展署將視情況向勞動部爭取增加移工總量。

重新釋出名額

2,156名

申請開始日

7月1日

申請截止日

8月31日

認定函效期

90天

因應特定工廠用人需求,移工配額回收後重新釋出

經濟部產業發展署表示,為協助特定工廠業者補足基層人力需求,先前已取得但逾期未向勞動部申請的移工配額,將全數回收並重新釋出。本次回收名額共計 2,156名,並自 7月1日 起再次開放符合資格的特定工廠登記業者提出申請。

產業發展署提醒,有實際用人需求的特定工廠業者,應留意申請期限、資格條件與應備文件,避免因逾期送件或資料不齊,影響後續移工配額認定與招募程序。

開放申請期間

7月1日至8月31日止

重新釋出名額

共計2,156名

申請方式

掛號郵寄送件

認定函效期縮短為90天,促使移工配額有效運用

產業發展署說明,勞動部於112年提供6,000名移工配額,供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。經113年與114年兩階段受理及審查後,原有配額已全數完成核配。

不過,後續統計發現,部分已取得配額的業者,並未在期限內向勞動部提出招募許可申請,其中未完成後續程序的比例接近半數。為避免移工配額閒置,產業發展署已修正相關作業規定,將認定函有效期限縮短為 90天,以提高配額使用效率。

若本次名額分配完畢後,產業界仍有不足需求,產業發展署也將視實際情況,再向勞動部爭取增加移工總量。

送件提醒:郵戳日期將作為申請認定依據

申請文件須於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方式送達指定單位,並以郵戳日期作為認定依據。業者取得認定函後,仍須向勞動部辦理後續招募許可等程序,才能實際完成移工引進作業。

特定工廠移工申請文件與送件方式

本次申請所需文件與前次相同,業者應檢附申請表、機器設備清單,以及依《工廠管理輔導法》第28條之5或第28條之6取得的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。

此外,仍須準備機器設備證明文件、工廠生產流程圖、工廠平面圖,以及申請者簡介、主要產品名稱、產品圖片與用途說明等資料,供主管機關辦理資格認定。

一般申請應備文件清單

  • 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案件表

  • 特定工廠登記業者申請引進移工案件機器設備清單

  • 特定工廠登記證明文件影本

  • 機器設備證明文件

  • 工廠生產流程圖

  • 工廠平面圖

  • 申請者簡介

  • 主要產品名稱、圖片及用途說明

資源化產業須另附資格證明文件

若申請業者屬於資源化產業類別,除一般應備文件外,還須另外檢附相關資格證明文件。可檢附項目包括事業廢棄物再利用許可、通過公告再利用檢核證明、公民營廢棄物處理機構資格、應回收廢棄物處理業資格,或工業廢棄物共同清除處理機構等其中一項文件。

掛號郵寄送件資訊

收件單位: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特登申請移工審查小組

地址:540202 南投市省府路4號

產業發展署將通知符合資格的特定工廠業者

產業發展署表示,將寄送本次開放申請通知函,提醒符合資格的特定工廠業者掌握申請時程及相關規定。業者如有文件準備、資格條件或申請流程等問題,可洽詢服務專線,由專人提供協助。

諮詢專線

經濟部工商輔導中心特定工廠移工辦公室
0800-035-056

結論:配額再釋出,有助特定工廠補足人力缺口

特定工廠移工配額重新開放申請,對於確有生產與人力需求的業者而言,是補足基層勞動力的重要機會。業者應及早確認資格、備齊文件並於期限內送件。

取得認定函後,也應把握90天效期,儘速銜接勞動部後續申請流程,以免影響配額使用權益。